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妻有保護令 甩她耳光被捕
【聯合報╱記者游振昇╱豐原報導】 2009.08.24
台中縣吳姓男子前晚與妻吵架,涉嫌掌摑妻子臉部,其妻早已聲請保護令,警方昨天依違反保護令將他移送法辦;法官在核發的保護令強調,吳男「男尊女卑」的觀念,讓他不斷對家人施暴卻不自知。
警方調查,吳姓男子(31歲)與妻常為了孩子教育和婆媳相處問題爭吵,今年4月20日,他酒後回家,與妻再度爭吵,因妻子不願理會,也不回答他的問題,吳男憤而掐妻頸部,妻子不堪受暴報警並聲請保護令,法官核發保護令時說,吳男的「男尊女卑」觀念根深柢固,只要妻子的言行不合他意,他就對家人出氣。
吳妻收到保護令保護,前晚吳男與妻再度討論婆媳問題,他又涉嫌打傷妻子,妻子報警,警方逮捕他。
吳男表示,他與妻討論婆媳相處問題,但妻子不願再和婆婆見面,她情緒激動,在爭吵間,她的指甲抓傷自己,他沒有打傷妻子,也沒打小孩。
吳妻說,婆婆前晚來電,要求丈夫帶她與孩子回婆家討論上次的誤會,她認為事情已過去,只想平靜生活,不想再和婆婆談這個問題,但丈夫不答應,當場甩她耳光,她抱著小孩要打電話報警時,丈夫拉住她的右腳並抓傷她大腿,她忍無可忍才報警,堅持要告丈夫傷害。